血  型:
A
B
O
AB
今日库存:
偏少
正常
紧缺
正常
(库存状态分四种:偏多、正常、偏少、紧缺)
献血时请随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
  更多>>
 
   
 
关于印发2011年度慈溪市无偿献血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的通知
慈溪献血网  2011-10-11  点击量: 1499
慈溪市无偿献血志愿者表彰奖励办法
 
  一、评选条件
  (1)市无偿献血志愿者服务队注册队员。
  (2)政治素质好,思想觉悟高。
  (3)遵守队纪队规,服从安排。
  (4)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,不计报酬,乐于奉献。
    (5)团结协作精神好,具有良好的影响力。
  二、评选办法
  (1)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,累计服务时间达到120小时,授予“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积极分子”称号。
  (2)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,累计服务时间达到240小时,授予“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先进个人”称号。
  (3)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,累计服务时间达到360小时,并且参加无偿献血的,授予“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模范”称号,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先进表彰。
  (4)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各项活动,累计服务时间达到480小时以上并且参加过无偿献血的,向上级有关部门推荐表彰。
  (5)当年度在服务队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,或者对服务队建设有突出贡献的,由服务队综合评定授予特别奉献奖。
  三、评选流程
  (1)根据统计进行初筛,拟定初评名单。
  (2)服务队审核评定,并进行公示。
  (3)每年的12月为评定月,本文中所述“当年度”是指上年度的12月1日到本年度的11月30日。
  四、表彰奖励
  凡符合条件要求的,经初筛、评选、服务队审核和公示后,在全市范围进行表彰,授予相应荣誉称号,颁发荣誉证书。
  五、未尽事宜由志愿者服务队负责解释。
  六、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,原办法同时作废。
  来源:  
 
版权所有:慈溪市献血办公室 地址:慈溪市浒山街道东三环
联系电话:0574-63929373 邮政编码:315300 技术支持: